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作者: | ||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主管部机关文件审核、机要、会务、信访、接待、财务、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青、妇、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研室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信息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市组织工作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编发《张家界组织工作》和《张组信息》;负责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农村、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机关、学校、科研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加市党代表大会及其代表会议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区县委和基层党委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承担党建理论研究和市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四)党员管理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区县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全市党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核呈报;调查研究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章、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情况;研究和提出老党员、有特殊贡献及特殊困难党员关心照顾的意见和建议。
(五)干部一科
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建设的综合研究和指导,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出建议;综合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对全市处级非领导职务和参照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提出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副厅级单项以上待遇、退(离)休的呈报;负责考察区县和市直党群、政法及人大、政协机关、部分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配提出建议;综合提出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问题的建议方案;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问题的建议方案;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手续;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安置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工作;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综合指导,承办区县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党群、人大等职务拟录用人员的审批工作,办理市直参照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考核等有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县委组织部部长、纪委副书记和市直有关委员局纪检组(委)副组长(副书记)、监督室主任的任免以及人事(干部)科科长,市直有关部门正科级干部、市直部分副处级单位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负责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科副职和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审批;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和培养管理和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市管干部及市直部分部委办局干部的档案。
(六)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市直经济部门、市委管理的市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部分在张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该部分委局纪检组(委)副组长(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任免和人事(干部)科科长的考察任免工作,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科技副区(县)长的选派和管理以及科技副乡(镇)长选配和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
(七)干部教育科
负责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承办省委组织部下达的领导干部培训任务;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以及乡镇党政正职、区县直机关局级单位正职和市直机关正科级干部的培训;负责县以上党校教育计划安排和学历教育及党校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及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组织和开展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八)干部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市管领导干部和区县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区县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和市管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受理对市管干部问题的举报,根据部领导的指示进行核查;督办和直接办理省委组织部、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我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补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查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九)参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市参照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及协调;承办参照(依照)管理单位科和科以下干部招录、调配、任免等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各项单项制度,探索群团等机关干部管理的新机制;负责省管干部工资报批和县处级干部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的具体工作。
(十)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负责科技副区(县)长的选派和管理以及科技副乡(镇)长选配和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协调人才开发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有关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部分专家开展活动;承办市委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市党员教育中心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张家界党建网信息采集、课件和乡土特色节目的制作、传输、服务和维护工作;负责党员音像教材的引进和复制工作,制作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电视片;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活动和党员教育电视片的播放收看工作。完成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市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示范基地
组织指导、规划、协调、承办全市党员基层干部开展实用技术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科技兴农活动;组织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承办市委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