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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拟调陈勋、谭洁芳等2名同志到市直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从2017年8月10日到8月16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举报电话:0744-8229213(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