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6-03-15 | 作者: | ||
张政人〔20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其湘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调研员;
李耕田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信访局副调研员职务;
胡红林、但成业同志任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覃正武同志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杨竹清同志任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斌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调研员;
刘绪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陈广宇、赵振远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龚文雄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黄大江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王胜勋、杨登胜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张坚持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龚彪同志任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毛琪荣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马刚同志任张家界监狱副监狱长;
覃春同志任张家界监狱调研员,免去其张家界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黎明同志任张家界监狱副调研员;
免去刘文化同志的张家界监狱副调研员职务;
黄宗成同志任市财政局调研员;
赵旭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吴献军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石志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刘美云同志任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规划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米春香同志任市规划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范本树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钟高慧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胡松柏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芳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李美菊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胡家玉同志任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映红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刘学柏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祥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方华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胡庸同志的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熊先政同志的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处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熊炜同志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