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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16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5-10 作者: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张家界市2016年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6日



张家界市2016年人才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人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管人才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我市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十三五”人才规划总任务,科学运用“四化两建”总抓手,严格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大力引进人才,着力探索留住人才的措施,重点实施旅游人才“157”专项计划,积极加强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升级版”的人才队伍,稳步建成旅游人才高地,为全面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加快推进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广泛宣传“四化两建”,形成“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共识
    1.强化宣传。指导各区县及市直单位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人才工作专题学习,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坚持把科学人才观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张家界青年旅游英才、张家界旅游文化名家”等先进人才典型,对外专题推介我市人才工作“四化两建”等特色亮点,有效形成社会共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市委宣传部、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日报社、市直其他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
    2.科学规划。围绕张家界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人才建设总目标,有序出台《张家界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市经信委)、《张家界市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市人社局),区县相应出台子规划(各区县),形成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完整的规划体系。
    3.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地做好张家界经开区、市人民医院、市技校和张旅集团等单位人才试点工作(张家界经开区、市人民医院、市技校、张旅集团);指导区县开展人才强乡(镇、校、企、园)试点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区县);试点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4.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四化”。推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研究制定《张家界市人力(人才)资源市场提质升级实施办法》,推动人才市场提质升级。引进1家知名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市人社局)。高质量举办经开区人才招聘会(张家界经开区);推进人才工作项目化,实施项目人才发展推进计划(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各区县)、电子商务人才发展专项计划(市商务和粮食局、各区县)和教育(人才)发展“三名”计划(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推进人才工作团队化。建设农业专家服务团队(市农委)、市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委办、市委政研室)等人才团队;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在全省率先建成“张家界人才在线”人才软件,推进互联网+人才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5.加快建设一支“升级版”的人才队伍。大力引进人才。改革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高效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直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县)。积极探索进校引才(市人民医院)、招商引才模式(市商务和粮食局)。继续做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招聘等工作,柔性引进各类人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区县)。加强六类人才队伍建设。以“三级换届”为契机,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重点实施旅游农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市农委);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社工岗位的开发(市民政局);落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市级重点医学专科建设(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等);组织技能专项赛,支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张家界经开区)。统筹发展其他人才。加强党外代表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统战部)和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统筹做好新闻、法治、会计、知识产权等人才队伍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6.加快建设旅游人才高地。研究起草《张家界市高端旅游人才引进特别条款》,大力引进高端旅游人才。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基地规范化建设,举办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中山大学)高级研修班。突出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重点落实旅游人才“157”专项计划,实施文化旅游名家工程,加快“旅游人才高地” 建设(市旅游外侨委、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各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落实中央、省委人才政策,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7.落实中央、省有关人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和落实少数民族地区、武陵山片区等国家、省有关支持人才发展的优惠政策。督促各区县贯彻湘发〔2013〕3号、张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积极参与中央“百人计划”申报(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区县)。
    8.实施省定人才支持计划。指导相关单位按要求实施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扎根基层优秀人才、湖湘青年英才”等支持计划和“121”、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工程建设(市科技局、市农委、团市委、市经信委、张家界经开区、市人社局、各区县)。
    9.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关于促进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意见》(市人社局),加大“三区”人才计划的统筹和落实力度(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做好湘西特聘专家工作(市人社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各区县)。
    四、联系服务人才,促进各类专家学者创造创新创业
    10.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定党委联系专家的实施办法,创新开展“引进人才文艺沙龙”等联谊活动,探索有效措施留住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联、团市委、市直其他各单位,各区县);有序选拔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制定《现有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科学管理现有优秀人才,落实相关待遇(市人社局、市旅游外侨委、市卫计委);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系统联系服务人才工作,保证各项待遇落到实处(各区县、市直各单位)。
    11.创新抓好科技特派员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印《张家界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一本通》,实行团队化选派、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有计划有重点安排相应科研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做好科技副县(乡)长的选派、管理和服务工作。着眼“全域旅游”,选派旅游特派专家组成人才团队到两县指导“东、西线”旅游开发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人民医院、各区县)。
    12.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探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产学研创新平台,促进人才创新(市科技局、各区县);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推动人才创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张家界经开区、各区县)。
    五、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3.创新人才政策和管理机制。修改《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组织部);出台《张家界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定期增长、定向调控和项目化管理使用机制,合理安排人才开发资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指导各区县制定《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乡镇、区县直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各区县);继续实行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报告工作制度。继续把人才工作纳入区县委书记向本级全会述职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内容,推动“一把手”抓人才工作。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迎接全省专项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直其他各单位、各区县)。
    14.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重点推动完善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配备人才工作专干,区县财政年预算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50万元(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加强区县、市直人才工作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人才工作重点课题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文联、各区县)。